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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:3118套公租房全部实现网上租金缴纳

时间:2023-06-02 12:35:50    来源:烟台日报传媒集团


(资料图片)

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获悉,自去年9月公租房管理服务平台上线至今,中心区范围内3118套公租房全部通过系统建立对应的楼盘表,通过系统管理实现了公租房网上报修、合同签订、租金缴纳等一系列便民措施。系统投入使用至今,已线上受理房屋报修562笔,入户巡查记录3611次,合同签订(含续签)1571笔。

去年10月,我市中心区(芝罘区、莱山区)公租房(租赁补贴)申请实行“集成办”,原本两项行政确认事项集成为“一件事”办理。市民在市中心区申请住房保障除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婚姻登记证和收入核对报告等法定要件外,原则上无需提供其他各类证明材料,实行一次告知、一套材料、一表申请,实现一次性办好。

“按照此前的政策规定,我市住房保障政务服务涉及‘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’‘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’两项行政确认事项,群众需要来往奔波于街道办事处、市级住房保障窗口分两次办理,方可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待遇。办理所需的材料较多,步骤也较为繁琐,一旦没有带齐资料,往往要多次跑腿。”烟台市房产交易和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介绍,去年,我市确定将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纳入市级统筹的19个“一件事”主题集成服务当中,按照一次办好的原则,将两项政务服务事项系统集成为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。原则上申请人经审核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后,默认一并具备租赁补贴申领资格,市级与申请人签订租赁补贴协议,根据规定标准按月发放租赁补贴。

申请环节大幅缩减,申请材料也简化为“一张表”——在芝罘区通伸街道住房保障业务受理窗口,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、登记必要信息,即可完成申请,全程用时仅5分钟。窗口工作人员介绍,通过对申报材料逐项梳理,将原有两个事项的申请表单合并去重,集成为一张申请表,取消原“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”事项涉及的房屋租赁合同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、房屋租赁发票等证明材料,改由申请人在初始申请时自行申报所租赁住房的相关信息,并对申报事项进行承诺。涉及申请家庭的基本信息和住房状况,主要通过诚信申报、大数据比对、“两审一公示”等方式确认。

公租房管理服务平台上线,以往必须线下办结的诸多事项,通过轻点手机便可完成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,我市相关公租房管理服务业务细分为4大类、28个子类业务,通过“烟台公租房服务号”微信公众号,与公租房承租户相关的在线签订合同、缴纳房租、房屋报修、入户巡查走访等服务功能全部纳入“掌上办”,承租人足不出户,指尖上就可以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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